少时爱读韩昌黎的文章,特别喜欢《柳子厚墓志铭》。这篇墓志文情并茂,读来酣畅痛快。但后来看到有人撰文嘲笑昌黎谀墓,说他还因此收受事主的银两,便有些困惑起来。例如,清初顾炎武在书信中便直刺韩的为人,认为他评点人物多谀词:“韩文公文起八代之衰,若但作《原道》、《原毁》、《争臣论》、《平淮西碑》、《张中丞传后序》诸篇,而一切铭状概为谢绝,则诚近代之泰山北斗矣;今犹未敢许也。”顾炎武是清初受人尊敬的一代大儒,一言九鼎,于是,本来是文坛泰斗,应当请进凌烟高阁的文化伟人,却因受人之请写下那些涉嫌溜须的铭状,而使人对其人格、对其立身行事的原则产生了怀疑,灵魂也因而不得超生。这样的评语听得多了,韩昌黎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也便一落千丈,为韩愈惋惜,对他的“人格堕落”深表遗憾!
但是,成年之后,对复杂的世情有了一些体会,思考问题也有了辩证的方法,有时也会替韩愈设身处地地想一想。韩愈生前才名远扬,被尊为文章高手,慕名求为文者必不少,来者都是心有所属,无非是要为生者脸上贴金,死者身上抹彩。倘能拒绝,自然无话可说;如果推却不掉(大半推不掉),写起来就由不得作者了,无非是张冠李戴、无中生有、笔下生花,超度亡灵嘛。虽然仍有发挥的空间,但只有往好处写的自由,于是堆砌辞藻、叠床架屋,满纸溢美之辞。总而言之,作者已不能考虑笔下所作与其人所为是否相符,而只想让求文者如何满意而去。检视历史,可以发现,这样的尴尬事,并不只是韩愈遇上,历代善文者都曾有过受托著文的经历。清初的魏象枢(1617~1687,直隶蔚州,今河北蓟县人)官拜刑部尚书,文章写得也好,求为铭状者也不少,让他苦不堪言。在给友人的信中,他曾发过这样一番牢骚,说:“为人作墓志铭,不填事迹,则求者不甘;多填事迹,则见者不信。其至无可称述,不得已转抄汇语及众家刻本以应之……吾愿世人生前行些好事,做个好人,勿令作志铭者执笔踌躇,代为遮盖也。”面对家属的要求,捉笔者毫无转圜余地,只能一味地说好话。留下这样的文字,当然心有不甘,万般无奈,魏象枢便倒过身子,恳请那些有心要为自己生平粉饰的墓中人生前应当广结善缘,亦好让写墓志者不必昧着良心、经受着痛苦,写那些虚假不实的文字。听着这样的感叹,感受作者心里的委屈,真不是滋味。但是我想,既然一篇墓志可以将死者做过的那些恶行抹得干干净净,信口雌黄,将黑的说成白的,无原则的吹捧死者,那么,死者生前行事还有什么顾忌?反正千秋功罪都系于志墓者一枝生花妙笔,而这枝笔又由死者家属掌握着,一切都能摆平,行善与作恶还有什么两样?如此一想,我觉得韩愈因谀墓受到的谴责也许过于严厉了,谀墓固然不对,但最该受到指责的难道不是那个不做好事又恬不知耻的墓中人吗?他们生前不行善,死后要贴金,逼着懦弱的文人违心写下那些受人诟病的文字。我想,韩愈在写这样的文章的时候,一定感觉到了家属恶狠狠盯着的眼睛,你敢轻举妄动,也来个实话实说?
然而,细想之下韩愈仍有不可开脱之处,那就是他居然还为此收受了事主不少白花花的银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谀墓得银,取之岂为有道?看来这个韩愈还是不可原谅。
正当我觉得自己已对韩愈形成盖棺之论的时候,却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这些情况让我进一步改变了对韩氏的看法。
不久前,我出席一个学术讨论会,遇上了某君。谈起现在一些满是谀词的书评,此君一下愤激起来,讲了他在这方面的一些经历,原来他也是这类书评的炮制者,并正为此而受到良心的责备。他的一席话使我对韩愈恶劣的印象发生了质的变化。
他说自打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在文坛边缘挣扎,破帽遮颜,厕身陋室,与“德馨”全无关系,更不必说高朋满座,胜友如云了,但因此十分清静,思考写作全然是率性而为,一句话,他是他手中的那枝笔的主人,写的都是真性情、真感觉,不必看人脸色行事。后来总算有了一些成绩,便有人来要他写一些涉及他们及他们的作品的评价性的文字。登门者笑容可掬,函索者满纸谦恭,让我的这位本来生性腼腆、拙于社交的朋友觉得好象已经收受了人家丰厚的贿物似的,总觉得欠了别人什么,心虚理亏,再不能推三托四。求评者大抵都说“请您指教”、“请您批评”。他说,不可否认其中不少人是怀着诚意的,因为他们对自己及自己的作品并不缺少有根据的自信,写这类评论文章在肯定贡献时,也不妨对不足作些分析。但在另外一些人那里,虽然嘴里也是说着批评,指教之类的话,但祈盼的眼神里分明含着要求作者笔下生花的意思,听话得听音,要是过于老实,依其所“请”,真的把瑕疵也一起抖落出来,那后果就很难想象了。朋友说:“我虽然算不上乖巧,但这点意识还是有的。”于是只好说些言不由衷、甚违本意的话。他举例说,比如写书评,如果确是好书,有所溢美也不算什么;但伴着微笑向你怀里塞进一本粗制滥造的东西,你敢不意思意思吗?明明是论文集,却要说是专著。为了证明是专著,还得要从中搜寻出什么逻辑体系来。明明是平庸的涂鸦,偏偏要称赞它的品位。为了证明它的档次,便须从中发掘种种微言大义。他感叹地说,写这样的书评,不仅苦不堪言,而且因涉嫌溜须,常恐招来物议,心中不免忐忑。无奈之中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陪着笑脸征询发表时是否可以隐去作者真名,亦好减轻一些压力,然竟不蒙俯允。他终于意识到,求评者不只是看中那些违心的文字,连他那微不足道的姓氏的些许可以利用的价值也不肯放过。而他也只好看着这些用他的名字发表而又实非本意的评论文章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各类报刊上,至于被评者用这些东西作为评奖、评职称时的证据也是可以想到的。
听完朋友的这些话,我觉得他的遭际真的好可怜,也因此有些同情昌黎先生。私心揣度,像谀墓的文字昌黎不能不写一样,送往韩府的润格也必不容推辞,因为在求评者眼里,那白花花的银子其实就是一条套人脖子的绳索,他们既已盯上了你韩愈,不真正套住你的脖子,是难以放心,也决不罢休的。世情如此,何容昌黎清高!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前些时读到的明代戏剧家汤显祖致陆学博的一封信,汤在信中说:“文字谀死佞生,须昏夜为之。方命奈何?”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受人之托评点人物时往好处说,乃千古一理!时到今天,人们不仅仍然受到传统惯性的左右,且越来越成为集体无意识的行为。例如,为死者开追悼会是现在通行的丧仪,对着死者的遗体,数落他生前的恶行,谁有这个胆量?即使是辩证思维,一分为二,别人通得过,那些正感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的家属能接受吗?世上的事情也许本来就不该那么认真。说好的,未必就好,说不好的,未必不好。像今人为《读书》评奖一事大较其劲,在我看来似可不必。现在我对一切经过评估的东西都只是将信将疑,并不十分当真。你的书没有评上奖,我并不因此看轻了你;你的书得奖了,我也决不会盲目顶礼。还是相信自己未经腐蚀的感觉,将东西拿过来,亲自读一读,是好是坏,自然心知肚明。